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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莲说:我不是潘金莲,被拆迁人讲:我不是钉子户

2016-12-07 来源:

最近,由冯小刚与刘震云联手编导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火了,引爆了各行各业的人竞相讨论和热议。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看完后有一种深深的感悟:讽刺,非常讽刺。

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纠正一句话,与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

在十多年时间里,从镇到县、由市至省、再到首都,广阔天地中,一路与形形色色的大男人斗智斗勇、周旋不断。

冯小刚用一个别出心裁的圆形镜头,开门见山地展现了女主角李雪莲悲剧的起因。

李雪莲为了生第二个孩子,与丈夫假离婚,但却变成真离婚,落的房子没了、男人跑了。

她去找一个当法官的远房亲戚,一路告状找到法院院长、县长、市长、中央首长。十年里,换了一波官员,但她告状一直失败,直到她前夫秦玉河死了,这个状无法再告了。

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县长望风而逃、市长避之不见、派出所请她去喝茶、中央首长因为她在人代会小组会议上跟省长拍桌子、省长撤了底下负责人的职,新换上来的官员都在劝她别告状了。

这之中各式各样的官员作风,活脱脱的一副官场现形记。

为了生第二个孩子才提议假离婚,结果被丈夫抛弃导致流产。被污蔑是“潘金莲”、被男友赵大头欺骗利用、被自己家乡的领导“通缉”、在北京病倒住院无钱承担举目无亲……李雪莲的人生是极其悲惨的。

这也是一部喜剧无疑,台词、动作都打上了浓浓的冯小刚式喜剧的烙印。

现场有人统计观众笑了45次,但这无疑也是一出悲剧,是一个现实的、底层人民的悲剧,令人笑过之后又满心悲凉。

《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中国现实版的“官场现形记”。

全片从首长、省长、市长、县长,到法院院长、审判长,从上到下大小官员几乎一网打尽,他们在面对李雪莲的时候,也是百官百态百出。

但这又不仅仅是一部“官场”记,还有“民间”万象,那一个个看着憨态可掬,其实面目可憎的普通人,也是在李雪莲的面前明刀暗箭的丑态毕露。

其实有关《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努力上告的所作所为,引来许多争议,特别是有关她的出发点和目的,究竟是性情所致还是胡搅蛮缠。

但战台烽以为:无论哪种性质,她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名誉而战。

这一战,从在街头被前夫当众“宣判”她为“潘金莲”那一刻,就应声而起。

李雪莲用近乎神经质的固执,撑起了一座名字叫“尊严”的丰碑,尽管她的思维和她的行动,有着太多偏执,甚至是不讲道理。

除故事之外,《我不是潘金莲》的画幅,也是被关注的热点。

李雪莲家乡情节的圆画幅,北京部分的正方画幅,以及部分的满屏长画幅,在影片中随着故事的推进而演变。

这种设定,本身就能埋藏太多的可解读点,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画面,更像一面镜子,照出这个时代的本源。

看官场,是典型的“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做派,下级对上级永远是唯唯诺诺点头哈腰,领导对下属永远是呼来喝去指手画脚,从下到上一层层的“办事不利”。直到首长拍桌子,才让李雪莲被重视起来,这是怕担责的冷漠与不关心所致,但上面一句话就导致下面如临大敌,又是典型的“保乌纱”式的“官本位”存在。

俗话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但我们神奇的官场却是从黑到白各种渐变色皆有之。

在《我不是潘金莲》中,发现了“不作为”和“胡作为”的典型。每年“两会”前就对李雪莲采取盯防大法,同样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短视行为。

市长一句话可以把李雪莲抓起来关到派出所,首长一拍桌子可以让大小官员心悸十年之久仍不放松。我们并不否认影片中的这个官场还是正能量多,人人心向太阳,但现实官场中所滋生的黑暗,更让人触目惊心。

由官到民,或许是没学会官场的装腔作势,因此在《我不是潘金莲》中的人民群众,个个都傻的可爱。

前夫对于自己的道德背叛能一句话抹个干净,杀猪匠能直接和李雪莲谈肉体交换的话题,老同学居心叵测的在背后算计,果园老农民非但见死不救还希望利用李雪莲最后一点生命价值来借刀杀人……

这个社会,无疑也是够黑。

一件纠缠了十几年,让一众官员头疼头大、丑态百出的告状事件,最后因为一出意外车祸而终结,想想确实也挺讽刺的。

为什么官员总是解决不好百姓的事,是因为对他们来说,久居高位太久,已经忘记了百姓的需求是什么。让他们弯腰低头的,从来不是百姓的疾苦,而是他们头上的帽子。

【关乎征地拆迁】

就像被污蔑成潘金莲的李雪莲一样,在如此众多征地拆迁案件中,也有很多被拆迁人被冤枉成钉子户。

至于被拆迁人心中的苦,是很多官员都无法体会到的。被拆迁人唯一居住的房屋、生存之根本的土地被征收,补偿过低严重不到位。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着各种违法之处,像是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补偿不到位等,他怎能善罢甘休呢?很多时候当事人都是被逼到了不得不上访的路上。

《我不是潘金莲》只是平等主体间的事情,都没有任何一个官员愿意坐下来去听她的冤情,更何况征地拆迁案件中的被告是政府,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可想而知有谁会主动去解决问题。

去法院立案会有各种荒谬的理由把当事人拒之门外,明明法律不是这样规定的,明明法律是明确禁止这样做的,可为什么却又都在这样做?难道政府不懂法?还是法院不懂法?

一位行政庭法官曾经这样说过:这种征地拆迁案件,如此多户数,这么大一笔征地款,不是我一个法官就能解决得了的,我没有到足够的位置,望律师理解。一名法官,依法办事即可,但是真正有多少是完全只考虑法律,不考虑自己的职位?

如果政府能真正做到为民办事,办实事,切实考虑到老百姓的利益,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还会有多少人愿意拼命地走上访之路?想想多少因为暴力强拆导致的死亡案件,被迫无奈的老百姓层层受阻,举步维艰,只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精髓台词】

高明老师饰演的中央首长敲桌子说的:“他们不是人民公仆,是拿着人民的俸禄、不为人民办事、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人!”

结尾处张嘉译老师饰演的市长马文彬跟前来汇报李雪莲不再告状的县长(于和伟)说的:“这个事情里,没有人有恶意,但是我们是为了帮助李雪莲呢,还是为了保住我们头上的帽子?我看是后者居多吧?只对上面负责,不对下面负责,但是要知道,不对下面负责是对上面最大的不负责!”为了保住帽子,只要李雪莲不再去告状了就可以了,不要给国家、省里、市里、县里丢人就好了。告了十年状,新上任的市长说:“现在不比以前了,有微博、微信,不看住了要是发到网上去,那不是给国家抹黑吗?”

【电影中的法律问题】

1、李雪莲拿出离婚证说明已经离婚了,只能就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而不能就离婚提起诉讼。如果她起诉离婚案件,法院不会受理。即使立上案,审理后也只能被驳回。

2、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而被告秦玉河没有到庭,只是委托代理人到庭,而这个庭审还照样进行。

3、 如果李雪莲认为离婚是假的,她应该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颁发的离婚证,秦玉河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实际上,离婚证是否属于可撤销的行政行为还存在争议。

电影很契合主题——《喜剧的忧伤》,笑了很久,也想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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