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0641916
首页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房屋拆迁
>
企业拆迁
>
商铺拆迁
>
棚户区改造
>
违章建筑
>
征拆法规
经典案例
>
城市房屋拆迁
>
农村房屋拆迁
>
企业拆迁
>
商铺拆迁
>
违章建筑
>
其他
律师团队
>
主任律师
>
合伙人律师
>
首席律师
>
办案律师
>
团队精英
>
主任助理
>
律所助理
>
案管团队
新闻资讯
>
拆迁问答
>
新闻中心
>
媒体采访
>
维权指南
>
视频讲座
>
案件研讨
关于盛廷
>
律所介绍
>
盛廷荣誉
盛廷公告
The announcement
开庭公告
胜诉公告
律所公告
经典案例
胜诉故事 | 一二审、再审均被驳回,律师助力当事人获案件转机!检察院认定法院裁判存在错误,提出再审检查建议
胜诉故事 | 从委托到结案仅用不到4天时间,盛廷速度再创新纪录
胜诉故事 | 未经法定程序就认定房屋为违建,强拆房屋之后经过两次庭审,律师观点终获法院采纳
查看更多>>
律师团队
毕文强律师
首席律师
查看更多
胜诉公告
首页
>
胜诉公告
胜诉公告 | 房屋被下发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律师协助委托人拿到胜诉判决
【案情简介】
李女士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某村村民,因房屋附近有高压电线穿过涉及房屋拆迁问题。2023年7月22日,李女士收到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镇政府认为李女士搭建房屋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并要求李女士在3日内自行拆除房屋。
李女士及代理律师认为,镇政府作出的决定书缺乏职权依据,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执法程序错误,严重损害了其合法利益,应当撤销。
【庭审信息】
案号:(2023)内0603行初230号
案由:责令限期拆除案
审理法院:鄂尔多斯市某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
被告:格尔旗某镇人民政府
诉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代理律师: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宁志武律师
【法院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对全体社会成员普遍适用的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适用于特定领域、特定主体、特定事项,属于特别法,依据立法法确定的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本案情形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有关规定,被诉限期拆除决定法律适用错误。
【胜诉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格尔旗某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违法。
如果您有征地拆迁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解决,可以拨打上方联系电话010-60646818直接免费咨询,或者点击下方“免费咨询”一对一咨询。
--------《《《《点此免费咨询》》》》--------
版权所有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5035528号-2
技术支持:
鸿睿思博
热线电话:
010-60641916
咨询
微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