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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公告 | 高铁项目征收房屋,评估价值低且只能选择安置房?江苏居民委托律师维权
北沿江高铁是沪渝蓉高铁的东段线路、国家“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沿江高铁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房屋面临北沿江高铁项目征收补偿纠纷,为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南京浦口区的陈先生等人邀请盛廷律师到当地了解其具体情况。
谈起此次高铁项目征收,陈先生告诉律师:“此次征收没有公告,也没有看到补偿安置方案,拆迁方上门评估了,但是评估结果远低于实际价值,很不合理,而且只提供了产权调换一种补偿方式,并且是按人口数量来置换的。至于土地则不给补偿,要对我们强行进保。”
陈先生等人认为,此次征收补偿方式不合理,降低了原有生活水平,因此没有签订
补偿协议
。
盛廷律师在了解陈先生等人案件情况后,从征收项目、征收合法性等方面入手,为村民进行了细致的法律分析:出于高铁项目公共利益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征收土地房屋,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拆迁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为保障补偿公平合理,应提供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让被拆迁人有选择,总体补偿不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在进行普法释疑后,律师又对下一步如何提起救济程序进行了讲解。
陈先生等人在充分了解后,希望有丰富行政诉讼经验的盛廷律师能代理他们的案件,帮他们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
盛廷律师团队接受陈先生等人委托承办此案,将根据实际案情制定合适承办方案,及时启动相应法律程序,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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