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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在研讨|定州市XX砖瓦厂关停案

2021-01-29 来源:


2021年1月27日上午九点半,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定州市X砖瓦厂关停案件的研讨会。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毕文强主任、马娜律师、常茂生律师以及几位实习律师共同参加。
 

首先,主持人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情况

 

邢某系定州市X砖瓦厂厂长。该砖瓦厂前身为1983年乡人民政府、乡供销社、X村委会投资建设的乡砖瓦厂。

 

1989年邢某和他人合伙购买了乡砖瓦厂,1992年邢某购买了另两位合伙人的合伙份额,并变更了工商登记,企业名称改为X砖厂,企业性质由集体变更为合伙(邢某家庭合伙)。

 

2015年5月,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定政办[2015]23号《关于印发定州市开展关停取缔实心黏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印发定州市开展关停取缔实心黏土砖瓦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通知中明确2015年8月31日前关停并拆除烟囱、窑体的砖瓦窑,按照定市府办(2014)33号文进行奖补。

 

该通知后附“定州市实心黏土砖瓦窑初步排查名单”,名单上包括38个需要关停的砖瓦厂,邢某的X砖瓦厂名列其中。

 

之后,2015年7月,邢某向相关部门递交了书面关停申请。2015年8月23日,定州市国土资源局对X砖瓦厂进行了拆除。然而,邢某至今未得到合理的奖励和补偿。

 

 

律师分析

 

基本案情介绍完毕,毕文强律师、马娜律师、常茂生律师等通过与委托人面对面沟通,对本案有关事实进行了深入细致地询问,对案件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之前所经历的法律程序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上述通知虽然未明确补偿对象,然而,作为砖瓦厂的所有权人,基于信赖利益,在砖瓦厂被拆除之后,邢某有权要求且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

 

在这个基础上,各律师群策群力,对本案所涉法律问题发表了专业分析,为邢某指出了明晰的具体可操作的办法。之后,针对大家发表的法律见解,毕律师为邢某进行了概括汇总。

 

至此,此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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