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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详解:2018拆迁补偿新标准

2018-04-08 来源: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被拆迁人都会咨询盛廷律师:“律师,我们这里要拆迁,但是不清楚最新的补偿政策,我们该怎么办?”还有很多被拆迁人会问:“律师,现在都2018年了,我们这里的拆迁办拿2014年的标准给我们补偿,请问这样合法吗?”

 

从这些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看出,拆迁征收的补偿标准,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的确,拆迁补偿事关被征收人的基本利益。在微信后台,我们也收到很多正在遭遇拆迁的朋友留言:“请问怎么才能查到2018年最新的拆迁补偿标准?”

 

律师详解:2018拆迁补偿新标准

 

那么,征地拆迁到底有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和标准呢?广大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当地拆迁补偿标准,究竟怎样才能查到呢?今天,盛廷律师就为大家详细讲解,2018年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标准究竟是什么。

 

其实很多被拆迁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每年都会有新的拆迁补偿政策和标准,其实不然。比如:一般来讲,如非特殊情况, 2018年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和2017年征地拆迁补偿政策不会有很大区别,各地的征地的区片地价更是每三年才会更新一次。所以,并不是各地区每年都会出台最新的补偿标准和政策。且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具体标准都是由各拆迁地方政府制定的。

 

虽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盛廷律师提示您:补偿标准固然重要,但也不要被一纸标准限制了维权的主动性,比拆迁方给出的标准更重要的,是补偿是否合理,能不能保证我们自己的正常生活水平不降低。

 

律师详解:2018拆迁补偿新标准

 

那么,补偿合不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判断呢?

 

第一原则:正常生活水平是否能保障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在拆迁过程中,我们首先要了解清楚自家的房屋或土地情况,如:房屋建筑面积有多少平米、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是多少、土地上的附着物市场价格为多少。只有充分了解自家情况,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在协商补偿的时候才不至于吃亏。

 

有的被拆迁人,房屋面积百余平米,但是拆迁时,由于补偿标准过低,周边类似的房屋价格又相对较高,导致其在拆迁之后,只能买得起几十平米的房屋居住。这种情况就是明显降低了被拆迁人原有的正常生活水平。

 

第二原则:补偿项目是否齐全

 

在拆迁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搬迁、临时安置、经营性用房的停产停业等情况,那么这些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补偿项目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如果地方拆迁补偿方案中制定了补助或奖励办法,拆迁方也应按照规定如实给予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

 

第三原则:“先补后拆”要谨记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且“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盛廷律师在此提醒大家:拆迁过程中,一定要先与拆迁方谈妥补偿,如果是货币补偿,则一定要收到足额补偿款再搬迁,如果是房屋产权调换,则一定要签订好补偿协议之后再搬迁。

 

虽然没有统一的具体补偿标准。但是,只要大家只要参考以上三个原则,在遇到拆迁时及时咨询律师,合法合理争取补偿,就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盛廷律师祝愿广大被拆迁人都能拿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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