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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就“多电商盗用《舌尖2》创意,涉嫌虚假宣传”采访本所毕文强律师

2015-06-30 来源:


【本网讯】近日,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毕文强就“多电商盗用《舌尖2》创意,涉嫌虚假宣传”问题接受光明网采访。
据报道,随着《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以下简称《舌尖2》)在央视再掀收视热潮,节目中的美食也成了人们在互联网上的热搜商品。除了节目开播前就开始合作的天猫,京东、当当、一号店等电商均在网站首页出现了《舌尖2》元素的营销活动,但是这些打着《舌尖2》旗号的营销商品,与节目中播出的正宗美食完全不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就是卖“山寨货”。《舌尖上的中国》通过新浪官微发布了权利声明,指出除天猫和豆果网作为合作机构之外,现有的未授权的经营均属侵权,表示将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文强认为:其他电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就以知名电视节目名称作为商品营销标识,是属于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搭便车”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有违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央视、雅迪传媒及有合法授权的天猫方的合法权益,可以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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